作为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,北京证券交易所构建了有别于沪深市场的特色交易机制,其核心在于平衡灵活性与风险控制。交易总体上实行T+1机制,即当日买入的股票需至下一交易日方可卖出。在价格波动管理上,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,但设有临时停牌机制,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%、60%时,将各触发一次盘中临时停牌,每次停牌时长为10分钟。自上市次日起,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限制比例设定为30%,这为市场提供了更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,有利于价格发现,同时也通过冷静期机制缓冲非理性波动,其制度设计与服务成长型企业的特点较为契合。

北交所提供了包括竞价交易、大宗交易及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在内的多种方式。竞价交易是主要方式,涵盖了开盘集合竞价、连续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三个时段。每个交易日的9:15至9: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,9:30至11:30以及13:00至14:57为连续竞价时间,14:57至15:00则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。在申报方面,单笔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,之后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,这为小额投资者提供了便利;但卖出时,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需要一次性申报卖出。若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,则可以选择大宗交易。

市场准入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北交所规则体系的重要环节。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,申请开通交易权限需满足一定的条件,通常包括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一定数额,并具备一定的证券交易经验。这项制度设计引导具备相应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市场,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同时,也致力于维护市场的整体流动性和稳定性。机构投资者参与则无上述资金门槛限制,但需完成相应的适当性评估程序。

北交所的持续监管与公司治理规则也体现了差异化安排。在信息披露方面,规则要求更具体,细化了自愿披露、豁免披露、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等要求,以增强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在公司治理上,强化了对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监管,明确了不得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等要求,以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。北交所在持续督导方面进行了优化,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制度,而是由保荐机构在发行上市后的一定期限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,其后更侧重于公司的自治和规范运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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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语:本文首发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。当时,迅雷正与前 CEO 陈磊公开决裂,指控其涉嫌挪用公司数千万元资金炒币并外逃海外。数年过去,这场内斗的余波再次翻涌。今日,迅雷宣布重启针对陈磊及其核心团队的诉讼,指控其侵害公司利益,...